2014年浙江龙湾区总工会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2)
(七)录用
对被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培训后,分派到各自岗位从事工会工作并与各龙湾区总工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2年。
三、用工性质、薪资待遇、工作内容
(一)用工性质: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龙湾区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并报市总工会备案。
(二)薪资待遇: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上年度龙湾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工作内容
1.按照上级工会要求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开展工会组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所辖区域内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和台账;
2.帮助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
3.组织指导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
4.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协助龙湾区总工会做好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职工教育和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工作;
6.负责基层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的信息收集,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
7.工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机构的领导下开展,由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舞弊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聘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龙湾区总工会研究决定。
五、其他须知事项
详情请登录龙湾新闻网www.lwnews.net、龙湾区总工会网站lwzgh.longwan.gov.cn、龙湾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wqhr.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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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总工会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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