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湘西吉首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招聘工作人员(2)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管理与待遇
1、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为单位非在编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月35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四、本公告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吉首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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