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株洲市攸县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2)
六、招聘程序
(一)制订招聘方案
县教育局拟定招聘方案,由县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方案经领导小组领导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县红网、县公众信息网、县人事信息网站发布。同时在县人社局及教育局醒目处张贴。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笔试时间以信息发布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日至15日(10月12日星期天不休息)。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地点设县教育局(县发展中心1070室,联系电话:2422381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减少招聘计划或调剂到其它岗位。
(四)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10月29日-3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县发展中心1033A室,联系电话:24327825)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主要内容是教育学、心理学及所竞聘岗位的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定等次。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面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社、编办、教育局抽调。
4、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当天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为主排名)。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
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3、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学业成绩、资格条件真实性、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具体考察标准依据湘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公众信息网及县人事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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