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市市区本级国有粮食企业招聘职工公告(3)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核准后,在宁波市粮食局网站(http://lsj.ningbo.gov.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为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的,需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87312627(工作日)
岑老师,联系电话:87312607(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312571(工作日)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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