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3)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1、时间:10月下旬。
2、地点:岭南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考官由街领导和街党政办人员组成。
(五)组织考察。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对面试入围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计生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计生情况、有无犯罪记录。
(六)成绩构成。按笔试占4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3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七)确定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八)体检。组织拟定人选到广州市中医医院(珠玑路)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街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体检合格者,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五、其他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作岗位收入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岭南街党工委办公室(电话81850956)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附件:荔湾区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荔湾区岭南街党工委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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