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2)
(三)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南区人社局网站公布)由高至低次序按招聘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由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考核并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
(四)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相应待遇。单位不提供食宿。
咨询电话: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8-2536996
茂名市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0668-2816698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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