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2)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或电话通知要求)在考试前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表(公告附件,请下载并填写好)、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属定向委培生的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英语六级证书,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或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不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2、面试:本次面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 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将于10月29日前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bepb.gov.cn/)发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环保局报经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56118800,87130007
监督电话:0574-87125251
附件: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9月28日
2014年9月2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