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30,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莲都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书记员岗位需先进行速记测试,速记测试包括看打和听打(输入法不限),看打满80字/分,听打完成率达30%,作为合格线,速记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速记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莲都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书记员岗位按(速记测试成绩 ×3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莲都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书记员岗位按(总成绩=速记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农业户口须转为非农户口。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5周年。
拟聘用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非农户口薄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0578-2271516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附:1.2014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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