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2)
(四)资格审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要求:
1、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本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一律无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及个人申报材料资料上签署承诺意见。
(五)面试
1、根据资格审核结果,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3、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白云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划定。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白云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白云信息网(http://www.by.gov.cn/)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3:1,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2、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3、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382059
监督电话:86361556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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