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菏泽鄄城县公安机关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0名公告(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60%和4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公安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4年10 月19日上午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不达标的,取消体检、政审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政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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