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州新港街招聘计生办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2)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4年9月30日(周二)上午8时30分起,至2014年10月10日(周五)下午5时止。
2、领取报名表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1楼)。
3、报名表送交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3楼)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新港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五)政审及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
(六)确定录用人选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待遇。
新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01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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