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市光明新区招聘党群工作专职组织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面试时的资格复审。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三、考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publish/main/1/index.html)上公示。
六、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712),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年龄等相关资格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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