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重庆市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考调位29人公告(2)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10月20日上午12:00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考务费(每人50元)汇总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属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范围的,由公务员管理科复审;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范围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
5、领取《准考证》
经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4年10月30日在区人力社保局领取准考证。属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范围的,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范围的,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 笔试。考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 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照各考调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面试;如低于1:2比例,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考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被考察人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责任重大,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点击下载>>>
1.《2014下半年永川区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