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清远市清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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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工作经验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23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自动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3日至30日(法定休息日不办理报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聘要求工作经验的职位,须提交相关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其中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指国有事企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聘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须于201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厅。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
电话:0763—5810897、0763—5810078。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等)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4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新区人社局网(http//qxrs.gdqx.gov.cn/)上公布,并在清新区人社局张榜。
3.地点: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职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通知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的8个工作日内发出。体检在清新区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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