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攀枝花市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局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费用缴纳
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缴纳,其中:笔试每科考务费50元,在报名登记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现场报名时递交减免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在报名时未申请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发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七、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4年11月10日-14日9:00—17:30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4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 scpta.gov.cn )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4年11月15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 | 专业科目 | |||||
科目 名称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及分值 | 岗位 类别 |
科目 名称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及分值 |
综合知识 | 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
120分钟 满分100分 |
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 | 医学综合 | 解剖、生理、病理、药理等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护理、检验、药学等医学专科知识 |
120分钟 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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