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考调事业单位4人公告(3)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未尽事宜由州农委考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122943(州农委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9—3121128 (州农委纪检组)
黔西南州州农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b1316670a539f1ef5f59bf7cdd78ea4b.doc (42.00 KB)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考调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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