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招聘专业技术类雇员1人(4)
八、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3个月内,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员按合同管理,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定雇员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后,按相关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协商续签事宜。
九、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 年10月9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84年10月9日之后出生,其余年龄以此类推。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77号)。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咨询电话:86241159)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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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4年10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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