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人才公告(2)
(2)应聘人员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等。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应聘人员应留意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三)资格审查
2014年11月11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需考试招聘的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核、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核、考试组织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考核招聘
英语教师(岗位一、岗位二)、俄语教师、法语教师(岗位一)、旅游专业教师(岗位二)、钢琴教师、电子商务教师岗位实行考核招聘。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成立由学院及省教育厅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数为7 人,其中学院及省教育厅有关人员不超过60%。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技能考核、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适应岗位的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计分。技能考核、面试均为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按总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考核时间:2014年11月29—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招聘
除上述考核招聘的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实行考试招聘。
(1)笔试
①笔试时间
201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09∶00—17∶00;地点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人事处(综合楼608)。应聘人员应凭身份证按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②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兼有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教育政策、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的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③笔试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开考20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④笔试成绩公布
2014年11月27日前,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
①面试内容与形式
管理、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②面试时间与地点
201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④面试考官为每组7人,由学院及省教育厅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学院及省教育厅有关人员不超过60%。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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