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招聘36名工作(5)
7.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开放大学网站、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开放大学网站、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网站广东开放大学网站、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成绩在全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可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替补。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本公告提到的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均以8月30日为起始时间点。如:不超过35周岁,是指在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四)本公告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如“60分以上”即指60分或以上分数。
(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六)本公告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gdrtvu.edu.cn、http://www.gdpi.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592810(人事处),联系人:谭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573870(监察处),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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