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医科大学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内容包括面谈和技能考核两个环节。
2、面试人选
通过初步资格审核后,按岗位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2的比例组织面试考核,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岗位,若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
高层次人才的面试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100%,其中面谈占面试成绩的60%(面谈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技能考核环节),技能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
总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五)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及咨询:人事科联系电话:39195501联系人:汤老师
电子邮箱:gysyrs@126.com
联系方式:广州番禺区亚运城亚运南路63号邮编511447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电话:39195500联系人:郑老师
广州医科大学
2014年10月13日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
1、广州医科大学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七)职位表.xls 2、专业代码目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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