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公布在天津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被我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用岗位在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协议,职务晋升、奖惩、各种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王老师 022-88186155
举报、投诉电话(校纪委):022-88186072
附件1:天津财经大学2014年下半年教师岗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4年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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