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7971627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7972062 李老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