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教师招聘公告(2)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不适宜作高校教师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所要求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原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2.外语类需同时具备专业八级考试证书(须在报名时提供)。
(三)其他
1.博士研究生(博士人才引进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链接地址:http://www.hainu.edu.cn/stm/renshi/2011420/10294859.shtml)
(1)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2)学科或专业方向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2.硕士研究生
(1)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及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3)学院实行聘用制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聘的具体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2016年5月30日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大学(2015)应聘人员申请表》和《个人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2),并将个人应聘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专业证书、获奖证书、过级证书、职称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影印件)在招聘有效期内发送至邮箱 danzhouxiaoqu@163.com。(注:包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可暂缓提供)
(2)应聘人邮件主题按“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的格式书写。
(二)资格审查
招聘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与应聘人员情况,筛选出考核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
(三)考核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招聘资格审查小组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5人或7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专家组成员按照考核情况登记表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分别进行量化计分,考核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为专家组成员平均分,依据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排序,按照顺序录取。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经面试后再由考核小组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才予以录取。
六、录用与待遇
1.录用
经考核小组同意录用的,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3.待遇
(1)按国家、海南省和海南大学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绩效、五险一金及各项福利待遇;提供住房。
(2)拟录用人员如符合海南大学入编条件可纳入编制,不符合入编条件的将与海南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及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待遇与入编人员一致。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人事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0898-31115800)
通讯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
邮政编码:571737
E-mail: danzhouxiaoqu@163.com
学院网址:http://dzfx.hainu.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898-23300633
附件:1.海南大学(2015)应聘人员申请表
2.海南大学应科(儋州校区)个人信息一览表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组织与人力资源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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