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技师学院选聘七级职员公告(2)
(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例如工作年限5年是指2009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
(二)职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按相关规定文件执行。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深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技师学院选聘职员岗位表.xls
深圳技师学院选聘职员报名表.doc
深圳市聘用职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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