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40名公告(3)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区人社局审批后,招聘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需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二)待遇
所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安排在临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0357-2228694 0357—3990028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357—2228695
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临汾市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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