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廉江畜牧兽医局下属基层畜牧兽医站招聘公告(2)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畜牧兽医局反映。
(五)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办理录取手续,由廉江市畜牧兽医局安排到招聘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的待遇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投诉电话:0759-6621276。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畜牧兽医局。
(三)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事信息网:ljrs.lianjiang.gov.cn。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畜牧兽医局
二O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