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办公楼人事处)办理现场审核及相关笔试手续。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或从事学生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教师岗位和教学辅助岗位笔试主要内容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需要的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现场操作、现场提问)占50%,答辩占5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①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②教学辅助岗位的面试采取现场操作、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
③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基础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座谈、政审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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