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凉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社局招聘事业单位公告(2)
四、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6日—21日。考生可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具体地址:木里县扎昌街(老保健站3楼)。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好《木里藏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1寸免冠近照、相关资格证等经扫描成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17032120@qq. com。网上报名的考生应按照简章要求携带《报名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人社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4、资格复审: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确定。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部门)审批,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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