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越秀区招考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76名公告(2)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招考街道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职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资格复审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未有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越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梁先生、赵小姐;联系电话:83300175)
附件二 报考程序指引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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