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珠海技师学院招聘专业技术类职员第二批公告(2)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录人员并公示
考生经体检、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录人员。拟录人员名单将在“三网”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考生如发现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报主管部门认定后,按照《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聘期按市职员管理中心规定办理。
被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808361、3808386(市技师学院);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271、2128205(市人社局人事监察科、纪检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附件1: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合同制职员(第二批)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0日
2014年10月2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