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面试: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加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确定体检对象后,在大涌镇政务网公布入围体检名单。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通过大涌镇政务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聘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应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七、咨询事项
本公告由大涌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87776125,联系人:余小姐、萧先生。
大涌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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