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凉山甘洛县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公告(3)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查,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要签订《聘用合同书》,执行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对违反《聘用合同书》规定的人员必须承担缴纳指标占用费等责任。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应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实行回避。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3010
甘洛县卫生局: 0834-7812349
举报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察局:0834—7819243
附件:《2014年下半年甘洛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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