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建三江文化馆招聘公告(2)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一)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有关要求
(一)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二)应聘人员被确认录取后,应届毕业生须于11月12日上午8:00到建三江管理局文化馆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往届生持毕业证原件到建三江管理局文化馆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到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被录用人员须于11月15日到岗,直接参与文化馆工作。
十、组织机构
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刘亚军。副组长:谷永军。成员:李奇、冯金明、刘武龙、刘光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文化馆。
建三江管理局文化馆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4年10月2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