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定于2014年11月23日(星期日)9:00举行,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笔试排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时间界限计算至2014年10月20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处
020-83135502
监督投诉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
020-83135646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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