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嫩江县人社局招聘人员公告(2)
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不再另外计发加班等补贴。
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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