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具体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及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人事调动及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由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52646,监督电话:0756-5522392。
附件:1.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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