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8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与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县人社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体要求如下: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本人提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2、被聘用者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对不服从组织调剂安排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4、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聘用后与工作单位约定8年服务期,其他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开的(考取国家公务员、研究生的除外),5年内不得进入县内事业单位并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2014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村(社区)“两委”干部和计生专干任职情况表.doc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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