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天河区监察局招聘第四批民情督察员公告(2)
四、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天河区《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具体为:底薪 2800元/月+津贴(博士:1000元/月;硕士:700元/月;本科学士:400元/月)+绩效工资。试用期间工资按约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五、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监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丹娜 姜卉
电 话:38622352 38624469 18026380002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1号楼6005室。
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局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天河区监察局公开招聘第四批民情督察员报名表》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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