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招聘公告(2)
2、应聘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11月14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1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5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成绩公布:11月20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与笔试成绩一起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2014年11月21日,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校验面试原件。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分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关于面试的相关公告。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优先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顺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再次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最终成绩)。
体检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报到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负责安排工作,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外聘用手续,并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28-86279886(非咨询电话,不接受报名咨询)。
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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