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菏泽单县卫生系统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2)
经资格审核,被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2014年11月15日。
计算机技术管理职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定向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余职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4年11月20日公布。
(二)面试:2014年11月24日。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以下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进行公示。
考试总成绩于2014年11月25日公布。
五、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体检:2014年11月26日。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组织体检。如同一招聘职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对报考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2014年11月27日-12月12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报名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有关材料进行考核。凡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邪教组织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聘用。
对报考人员因主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入体检、考核。
(三)公示:2014年12月15日-12月23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人社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省外高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根据鲁人办发〔2007〕163号文件,到省、市办理有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
七、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2014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并实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考的具体工作。在整个招考工作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将信息公开,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八、严肃纪律
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考过程进行监控,彻底杜绝舞弊徇私现象。考生信息、试题命制、考试过程以及成绩汇总、公示、考场监督、体检等所有环节,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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