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绍兴嵊州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招聘体育竞技教练员(2)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文件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在同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和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予以聘用。
五、聘用待遇
1.新聘用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
3.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3030860。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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