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邵阳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2名公告(2)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行政拘留;
4、曾经被判刑;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实名举报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考察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填写单位志愿: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同一职位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依序自愿选择报名时公布的招聘单位,每人只能填写一个单位志愿。
(八)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卫生局
新邵县林业局新邵县水利局
新邵县审计局新邵县国土资源局
新邵交通运输局新邵县广播电视台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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