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兴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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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嘉兴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
为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全面推动海盐县城区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县政府同意,由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海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15名(性别为男性)。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城管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8米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10月27 日至1996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在县城有住房者优先考虑。
4.中共党员、有汽车和摩托车驾驶证、复退军人、士官优先考虑。
四、工作职责及管理
综合执法协管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聘用人员须服从管理,遵守《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内部管理规定》、《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等内部工作管理制度。
五、待遇
聘用后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须按《招聘通告》规定的资格要求,持相应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转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驾驶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9:00——17:00时。
报名地点: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号楼411室。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左右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汽车和摩托车驾驶证的在总成绩中加2分,在县城有住房的在总成绩中加2分,复退军人、士官在总成绩中加2分,获得优秀士兵、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1分,获得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党员称号的分别加1分。
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6.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凡《招聘通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录用对象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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