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中山市审计局第二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后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审计局网站公布。
(3)中山市审计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审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审计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中山市内部审计指导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中山市审计局2014年11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中山市审计局
2014年10月28日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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