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集中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甘蔗市民广场旁)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100
电话:0591-38268010 联系人:姚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与福建省文化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及福建省文化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118170(驻省文化厅监察室);0591-38268016(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4年10月2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