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告(2)
(2)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报考人员从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填报岗位时只能报考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5)报考人员于2014年11月11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克州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领取准考证。
(6)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调整到1:2。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在我州工作的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须服务满八个月及以上 ,服务期规定两年的须服务满十六个月及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须服务满二十四个月及以上。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
(4)符合上述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于2014年11月15--11月17日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2014年11月17日下午,入闱面试的考生到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进行面试确认,并缴纳面试费40元。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面试地点为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面试方式: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满分为10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按照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有放弃,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为:笔试成绩×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考生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地点为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测评科目: 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3、测评标准: 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
4、公布成绩: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评成绩。体检测评通过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调剂。
(七)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填写《政治审查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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