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第一名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体检由省直机关党校组织,在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以及“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该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6926302)。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921957(秦老师)、028-86923514(曾老师)
电子信箱:1561301013@qq.com
联系地址: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63号,邮编:610017)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2014年10月29日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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