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大学招聘教师16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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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深圳大学招聘教师163名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深圳大学决定招聘163名教师(大部分岗位为讲师/见习讲师,年龄均要求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8岁;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特别优秀的可直接聘为副教授或教授;硕士学位的人员按雇员引进。),具体要求见《2015年深圳大学引进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1.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2.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国家教育部2008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4.按职员引进的教师需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登录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szuhr.szu.edu.cn),注册账号后选择“应聘者登入”,在招聘职位列表中选中自己拟聘的岗位,查看详细信息并点击“我要应聘该职位”,在网上投递简历。
三、面试
面试程序分为学院初试和学校面试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学院初试
1、初试专家组。
各学院应成立初试专家组。初试专家组由各学院班子成员、教授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9人。由学院院长(或行政负责人)担任(或指定教授担任)组长。
2、初试人选确定。
各学院应综合考虑申请者学历背景、工作经历、学术成果、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各岗位的初试人选。每个岗位的初试人选一般不少于3人。如果报名者中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暂缓该岗位招聘。各学院负责通知初试人选面试的时间、地点。
3、学院初试程序。
学院初试的具体程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本学科相关专业课程试讲;
(2)面试者科研及学术情况汇报;
(3)专家提问;
(4)专家根据面试者的试讲情况、研究经历及成果、发展潜力等综合打分,以所有专家平均分作为初试结果;
(5)专家组根据初试结果等因素,推荐参加学校面试人选。原则上每个岗位可推荐2名候选人。
(二)学校面试
1、校人事工作教授委员会组织面试专家组。按照人社局要求,面试专家一般为3名。
2、学校面试程序:应试者介绍个人学术经历及学术发展规划;专家提问。
3、学校面试实行专家实名记分制。
4、学校面试全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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