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遵义四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3)
八、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四中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或举报一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规定报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遵义四中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原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其半年试用期结束正式聘任后,可以根据政策按照其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兑现其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遵义市教育局、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纪委第七纪工委、遵义四中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校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四中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3136500、3136762(遵义四中)
监督电话:0852—8981657(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0852—8252110(市教育局)
遵义四中
2014年10月29日
遵义四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2014年10月29日
招聘岗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语文教师 | 01 | 1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报考学科相关专业,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甲以上水平;英语教师需通过英语专业八级。 |
数学教师 | 02 | 3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英语教师 | 03 | 2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物理教师 | 04 | 2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化学教师 | 05 | 2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生物教师 | 06 | 2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政治教师 | 07 | 1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历史教师 | 08 | 1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
体育教师 | 09 | 1 |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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