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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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公安消防部队是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公安现役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防火监督和火灾扑救工作,以及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以抢救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多年来,贵州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努力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出色地完成了各类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多彩贵州”的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被亲切地称为“民生部队”。
消防工作是一项崇高的职业,消防部队的建设发展需要大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才俊参与。我们热忱欢迎志愿投身军旅、献身消防事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加入我们的队伍。您的从军梦想将从贵州消防部队起航!
接收专业计划
2015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40人,原则上接收男生,女生不超过2人。接收专业: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运动训练、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高分子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消防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
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2015年应届毕业生,且必须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优先接收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的毕业生;
②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③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含)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④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其它单位已经报名的考生。
2、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3、身体素质。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以上。
4、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4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本科生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招收岗位。根据被录用考生的学历、所学专业及各基层部队的需求,统一分配至除贵阳市以外的部队,担任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考生须服从组织分配。
6、服役年限。保证入伍后安心服役,勤奋工作,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或调离原支队。
招考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身高、体重、视力等进行初步测量,确定参加考试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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